乔山办公网我们一直在努力
您的位置:乔山办公网 > word文档 > 最新15条公招公告,四川1000个职位等着你,专科可报(1)-简历下载word格式

最新15条公招公告,四川1000个职位等着你,专科可报(1)-简历下载word格式

作者:乔山办公网日期:

返回目录:word文档

一、2019年4月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4月8日讯: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http://lcj.sc.gov.cn/index.html〕和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www.scly120.com,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

中心医院

公益二类

四川省成都市白马寺街10号

医疗服务、医学科研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2019年4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发至scslyzxyy@163.com邮箱。考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8:00至2019年4月22日18:00。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林业中心医院、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

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

实行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结果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初选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初选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面试考官组根据面试初选成绩、岗位需求和考生综合能力素质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人员的综合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未通过我院综合评议,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排序情况,在排序前三名的其他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综合排序前三名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该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排序前三名的其他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综合排序前三名的所有人员的综合考核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将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结果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则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综合排序前三名的其他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综合排序前三名的所有人选公示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 2019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咨询、监督电话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劳人科:028-83196865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纪监办:028-83417221

附件:1、 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2019年4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http://www.shiyebian.net/xinxi/294359.html


二、2019年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4月9日讯:为推进我区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卫生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和各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专业技术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具体专业、岗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所有应聘人员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六)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2019年7月3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高校生;

8.曾参加我区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在我区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9.青白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相应的学位(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见附件);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卫生专业执业证书的可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请在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网上报名: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7日17:00。

资格审查: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8日12:00。

网上缴费:2019年4月9日09:00至4月18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9年5月8日至5月11日。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

四、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种何类别资格证,在“学历编号”栏完整准确填写学历证书编号)。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业技能、工作经验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青白江区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缴费,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缴费100元。

3.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费用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于2019年5月11日前的工作日内凭上述证明材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或者青白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506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9年5月8日至5月11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

1.报考人员应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及时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3.应聘人员应提供岗位应聘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相应的证明材料。

4.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60%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医学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公共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成绩计算:两科满分均为100分。

3.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7日)、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如无服务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5月3日前的工作日内交给青白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506办公室)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4.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9年4月23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5月1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5月31日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校验通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急需紧缺专业可放宽至1∶2)依次决定(笔试有零分或违纪或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集中面试和考察。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校验,报名录入信息与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完全一致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3.校验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国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相关要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成绩、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逾期未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

(一)根据折合后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考生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区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二)进入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三)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的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考生面试通知书》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506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对于本人提出复检申请并符合复检条件的考生,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复检,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由公招主管单位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并经招考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者,按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凡被聘用的人员中,符合青白江区“人才新政30条”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六)若3年内未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者予以解聘。

(七)青白江区“人才新政30条”相关政策摘录。

第十五条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5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人才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500元“人才津贴”。

第二十条 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工程政策的人才,可按成都市规定的租金、面积标准申请租住60㎡—120㎡人才公寓、租期5年,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市场价格购买。我区根据人才层次及其贡献,配套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购房补贴。

第二十一条 新落户我区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符合《青白江区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的紧缺人才,1年内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提供安居补贴。

以上内容详情可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人才服务专栏查询。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83610770)。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咨询电话:028-69268061(区卫健局)

028-83666750,028-83617700(区人社局)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查询网站: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bj.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http://www.shiyebian.net/xinxi/294502.html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健康局


三、2019年上半年成都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4月9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及各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高校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4.符合《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招聘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入伍前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在校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经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支医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且经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职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请在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19年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2019年4月12日09:00至4月23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9年5月8日至5月11日。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若为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支医大学生志愿者、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请在个人简历中明确填写“在截止报名结束时,是/否享受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确定缴费。

(1)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9年5月10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或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崇阳镇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电脑上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每位应聘人员原则上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考试,其余报考的岗位均为缺考。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医学基础知识》×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9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达不到1:3的,经主考机关同意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4月24日前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5月1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6.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 1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承诺书。

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9年5月6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崇阳镇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8220353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的城乡基层项目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8.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约10个工作日后在崇州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校验及面试

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笔试成绩为0的考生不得进入原件校验。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主考机关同意降低比例到1:2,如仍达不到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进行公布。

面试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交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报考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服务崇州市城乡基层项目的支医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大学毕业证、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承诺书,或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凭本人身份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主考机关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可一并递补进入原件校验。同一岗位最多递补2次。

递补人员名单通过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或无法调减的,则取消该岗位。

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当天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若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由人社和卫健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由人社和卫健部门共同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选择),只递补一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并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如系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五年及以上。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委员会 电话: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卫生健康局、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温馨提示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专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报名咨询电话: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2208550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028-82279187

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8-82203533

相关网站:

崇州公众信息网:www.chongzhou.gov.cn

崇州公众信息网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zgzxxw/c120183/bmpd_srs.shtml

附件1:《崇州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8日


四、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招聘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拟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sc.hrss.gov.cn/,下同] 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http://lcj.sc.gov.cn/index.html,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其他

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阳嘎中街南段29号

承担草地改良、草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优良牧草选育与栽培技术研究、 草食家畜品种选育、改良与饲养研究、 草地规划与畜牧业经营管理研究、种草养畜技术推广、优良畜种及优良牧草品种推广。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发至12668349@qq.com邮箱。考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12:00至2019年4月 25日18:00,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学科或专业”条件合格。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初选

1.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面试初选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初选结果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该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初选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择优录取

面试初选结束后,由我院成立的公开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对面试初选通过人员进行复选,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按岗位确定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果均为未通过,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

由我院在四川省林业与草原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告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的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的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我院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林业与草原局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

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但尚未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我院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028-87843360;

监督电话: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纪委 028-87843362。



五、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招聘!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拟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将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http://www.sc.hrss.gov.cn/,下同] “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http://lcj.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

和草原宣传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开展全省林业和草原系统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土绿化、产业建设等宣传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者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发至627656986@qq.com邮箱。考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8:00至2019年4月22日18:00,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和个人优秀作品;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教育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学科或专业”条件合格。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初选

1.采取综合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2.面试初选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初选结果公布

考生全部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考生的面试初选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择优录取

面试初选结束后,由我中心成立的公开考核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对面试初选通过人员进行复选,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及排序。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果全部考生面试结果均未通过,则不确定体检人员。

由我中心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上公告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中心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人员的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人员的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我中心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中心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我中心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 028-83364288, 83229123;


六、泸州叙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8〕82号)和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下达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泸组办〔2019〕12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叙永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叙永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2016年及以前选聘,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4月8日—4月10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叙永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3327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历次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当选证、聘书、任职文件等)、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纸质4份和电子文档;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5.资格审查和公示: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情况将于2019年4月10日至12日在叙永县党建网(http://222.87.35.158/)、叙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uyong.gov.cn/)和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组织考察(4月12日-15日)

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叙永县党建网(http://222.87.35.158/)、叙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uyong.gov.cn/)和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将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

五、体检(4月16日)

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月18日前,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七、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和签订聘用合同

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叙永县党建网(http://222.87.35.158/)、叙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uyong.gov.cn/)和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为聘用人员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并培训上岗。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6233277

监督电话:0830-6223978


七、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不断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和利用,建立起一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的人才队伍,为医疗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一)临床医生22名((内、外、精神方向、五官等))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二)具体要求

1、医生类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人才

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2)中级职称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初级职称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规培生,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放宽到大专毕业、年龄40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考生本人持个人相关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现场报名。

1、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17:00。

2、地点: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江北院区家属楼三楼)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各层次学历证书(含各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职称、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表格见附件);

(5)其它业绩材料。

(6)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名的材料。

4、报考岗位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招聘和管理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且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各项考试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档案进一步核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综合了解。

(五)公示和招聘

考察合格者作为拟招聘初步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本次招聘属于本院编制外自主招聘,拟聘人员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在招聘计划内逐渐到岗。初级职称须试岗3个月,中级职称须试岗1个月,高层次人才无试用期。所有人员均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同工同酬。

五、信息和咨询

建立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微信群,有关招聘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微信群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凡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或办理报到相关事宜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梁涛 联系电话:0827—5223323

巴中市巴州区第二人民医院

巴中市精神卫生中心


八、四川广元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补充到青川县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青川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019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编号第六位数字为“1”)。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条件限制。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33名。

其中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事业单位招聘的(见附件2),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4月15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2019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9年4月17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9年4月19日前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qc.gov.cn)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9年4月20日至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39-7206543),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9年4月23日至4月26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 考试成绩计算

1、卫生事业单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于2019年4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4.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10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阅卷工作采取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2019年5月17日前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4。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25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面试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尚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提供市(州)人事考试中心或市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2014年8月11日后发布公告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示无异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19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违规办理的,追究调出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7205731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654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 0839—3308105

(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


相关阅读

关键词不能为空
极力推荐

ppt怎么做_excel表格制作_office365_word文档_365办公网